24年的初春,家里电话来得猝不及防。
姨妈的亲家那边,有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相亲——这两个字像一枚生锈的图钉,猝然按进我平铺直叙的生活里。
自然是先拒绝的。可电话那头搬出姨妈从小疼我的旧情,声音软下来:“认识一下总没坏处,就当多交个朋友。”又是这套滴水不漏的说辞。若是父母直接开口,倒好办了,大可以拒绝得干脆,再反过去抱怨几句。偏偏是真心待我极好的姨妈,那份情面像张温软的网,缚得人使不上力。
我把这事说与渊哥听。他脸色暗了暗,喉结滚动,半晌只吐出硬邦邦两个字:“随你!”
我知道他不悦,那情绪压在他紧抿的唇线里。可我偏要去招惹,凑近了,用气声逗他:“那我真去啦?真去约会哦?真的去哦,你不会生气吧?”
话音未落,手腕被他猛地攥住。四下无人处,他拉过我,低头就在颈侧狠狠吸吮了一口。停顿,同一个位置,又是一口。刺痛尖锐地蔓延开,我忍不住抽气。皮肤下,暗红的印记已然绽放,触目惊心。
——我们平日极少如此,倒不是怕别人看见痕迹,而是医学生深知脖颈的脆弱和此行为背后的风险。
“好了,你去罢。”他松开我,嘴角勾起一丝得逞的、近乎无赖的笑。
我揉着火辣辣的颈侧,笑骂:“你是狗吗?还要做标记。”
“若真是狗,”他眼神幽深,贴着我耳廓低语,“就该撒泡尿圈地盘了。”
“变态。”
他好变态,我好喜欢。
终究还是加了那女孩的微信。活泼,开朗,话头像一捧阳光。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将“无趣内向”的人设贯彻到底。
几天后,她发来消息:“过几天来学校找你玩吧。票买好了,周六到。”
她在湖州工作,与我同龄。之前已用“实验忙”推拒数次,这次再拒,便显得刻意而不近人情。只得应下。计划简单:天街午饭,然后带她转转校园。
“你们去吧。”渊哥得知后,反应平静得出奇,应是我早打了预防针。
相亲那日,一切按部就班。火锅是新开的,味道却平庸,热气蒸腾间,话题像锅里的菜,捞了几次都寡淡。尴尬在沉默的缝隙里滋长。
饭后为她预约了校园码,从南门进。还未踏入校门,我便在攒动的人影里捕捉到了渊哥。他一身休闲,像个真正的游客,目光漫无目的地扫视,却在我们身后不远不近地缀着。
我们先从西区走,再到主图书馆,绕一个小圈,最后行至医学院广场,我给她点了杯瑞幸,指了指后面的科研楼:“我平时就在这儿做实验。”
话音未落——
“想哥?!”故作惊讶的声音。
渊哥假装从一旁“偶遇”,脸上堆满久别重逢的惊喜,“好久不见!”
是啊,今早还见过!
我压下心跳,把戏接下去:“渊哥,最近好吗?”
“挺好的,”他视线转向我身旁,眉梢极细微地一挑,“这位是?”
“我朋友。”
于是,两个“陌生人”开始了礼貌而疏离的寒暄。几句无关痛痒的对话后,渊哥借口有事,利落地告辞。我懂他的潜台词:该结束“约会”了。
我顺势看了眼时间,假意问她返程高铁的时刻。
“呀,不早了,这边去东站得一个小时,恐怕得回了。”我语气里掺进恰到好处的歉意。
最终,我将她送到地铁口,挥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