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到一条僻静的小巷,四下无人,只有远处路灯投来昏黄的光。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双手捧住我的脸,气息贴近,就要吻上来。
我大惊,猛地向后一仰,慌乱地推开他。
他愣了愣,随即“噗嗤”笑出声,眼里有些了然的促狭,也有些微的失落。
“不合适,是吗?”他问,语气倒还轻松。
“嗯……对不起。”我声音发干,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没事儿,”他摆摆手,恢复那副洒脱模样,“做不成情侣,就做朋友呗。你愿意的吧?”
“好。”我点头,心头一松,又泛起一丝淡淡的歉意。
就这样,我有了研究生枯燥生涯里一个赏心悦目的“帅哥搭子”——我亲爱的小程同学。我们一起看了好多场电影,把紫金港周边大大小小的馆子探索了一遍。他幽默,体贴,是极好的陪伴。
我时常玩笑:“若是早些年遇到你就好了,我们或许就在一起了。”
可是,感情之事,原来是讲究先来后到的。我的心不是旷野,它早就是一座被精心打理的花园了。它的每一寸泥土都曾被另一个人的体温与汗水浸透,每一阵风过,都仿佛还带着他呼吸的节奏。那个少年在我最青涩的年纪里,便做了唯一的拓荒者与栽种人。他种下的,不是随便什么花草,是根系深植、与我的心脉长在了一处的树。
后来的人再好,再像,再令人心动,走到这园子门口,也只会看见满眼的葱茏,闻到那独属于旧日的、深入骨髓的气息。哪里还有空地呢?连角落里,都堆满了回忆的落英。
我的心,早被那个人,用好几年的光阴,温柔而霸道地,占满了,注定的,无可挽回的。
后来,小程也找到了他真正的另一半,比我帅多了,我真心为他高兴。
愿你永远幸福,也谢谢你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