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吓得跳起来,转身就往后跑,一头撞进林予琛怀里。
“怎么了?”他扶住我。
“那、那边有...”我说不出话,只是死死抓着他的衣服。
他看了一眼墙角,明白了:“是道具,假的。”
但我已经吓破了胆,接下来的全程都躲在他身后,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角。林予琛负责解谜,我负责...当挂件。
有一个环节需要两个人分别站在房间两头,同时按下按钮。我站在原地,看着林予琛走到对面,中间隔着黑暗,只有几盏幽绿的小灯。
“我数三二一,一起按。”他说。
“好...”我的声音在发抖。
“三、二、一!”
我按下按钮,与此同时,房间中央突然弹出一个鬼脸道具,伴随着凄厉的尖叫声。
“啊——!!!”我尖叫着冲过房间,扑进林予琛怀里,把脸埋在他胸口,浑身发抖。
他僵住了,好几秒没有动。然后,一只手轻轻放在我背上。
“是假的。”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别怕。”
我还在发抖,但被他抱着的感觉太好了,好到我甚至希望那个鬼脸道具能再弹出来一次。
最后我们成功逃脱,用时四十五分钟,在当日排行榜上垫底。但我一点也不在意。
走出密室时,我的腿还是软的。夏夜的凉风吹过来,我才发现自己还抓着林予琛的手。
“对不...”我想道歉,却被他打断了。
“没事。”他说,但也没有松开手。
我们就那样牵着手走在夜晚的街道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但一种奇妙的氛围在空气中流淌。
经过一家甜品店时,林予琛突然说:“吃蛋糕吗?”
我惊讶地看他——他平时不太吃甜食。
“生日蛋糕。”他补充道。
“好!”我立刻点头。
我们买了一个小小的巧克力慕斯,坐在店外的露天座位。我插上蜡烛,点燃,小声唱生日歌。
“许愿吧,哥哥。”
他闭上眼睛,几秒后吹灭蜡烛。
“许了什么愿?”我问。
“说出来就不灵了。”他说,切了一块蛋糕给我。
我们安静地吃蛋糕。巧克力很甜,甜到心里。我偷偷看他,他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
“哥哥,”我小声说,“今天开心吗?”
他顿了顿,然后点头:“嗯。”
“那以后每年生日,我都陪你过。”我说,“一直到很老很老的时候。”
他抬起头看我,眼睛里有烛光的倒影。很久,他说:
“好。”
那个夏天夜晚的风,巧克力的甜味,还有林予琛说的那个“好”字,成了我青春记忆里最珍贵的收藏。
我知道,从那天起,有些东西再也回不去了。我不想只做他的弟弟,不想只做他的跟屁虫。
我想成为那个能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人,在他每个生日时为他点蜡烛,在他害怕时(虽然几乎不可能)抱住他,在他需要时永远在他身边。
即使这条路很难,即使要跨越年龄、性别和世俗的眼光。
我也要试一试。
因为他是林予琛,是我从六岁起就认定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星空,突然想起林予琛曾经教我认的星座。
“那是天琴座,”他的手指划过夜空,“传说中俄耳甫斯的竖琴化作的星座。俄耳甫斯为了救回死去的妻子,用琴声打动冥王,但最后还是在离开冥界前回头看了妻子一眼,从此永失所爱。”
“为什么要回头呢?”我当时问。
“因为爱让人变得不理智。”他说,“即使知道规则,即使知道后果,还是忍不住回头。”
那时的我不懂,但现在,我好像明白了一点。
爱确实会让人不理智。比如我明知道不该对哥哥有超越亲情的感情,还是忍不住靠近;明知道前路艰难,还是想试一试。
如果爱注定要让人回头,那我宁愿回头千万次,也不愿从未出发。
窗台上的白色桔梗在月光下静静开放。我闭上眼睛,在花香中入睡。
梦里,我和林予琛都长大了。我们依然在一起,他弹吉他,我画画。阳光很好,天空很蓝。
那是一个永恒的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