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了那个茶盏,春桃竟然哭了。
她不让旁的小宫女来收拾,茗桦想伸手也让她甩了一下子。
有五年了吧,自从跟了我,除了在冷宫那几个月,春桃连洒扫整理的活都不曾沾手,如今做起来早已生疏——她竟然空着手一片一片去捡那些碎瓷,也不知道手上收着力,瓷片握在手心里渗出血来,她又抬手去抹泪,泪水和血迹在衣袖子上蹭得一片狼藉。
春桃跪着捡,远处些的就膝行着爬过去捡,捡完了也不抬头,仿佛是不肯让我看见她哭似的,活像糖果子撒了满地、受了委屈的四岁小孩。最终闷声闷气说了一句:“这是青花的,是娘娘最喜欢的茶盏。”
我心想,当然是最喜欢的啊,好贵的,轻些,摔着不疼些,可我没想到这茶盏那样薄那样锋利,傻子才拿手去捡。
我把后槽牙腰得紧紧的,一句话也没有讲。
茗桦轻轻地拿手顺着我的后背。
隔日,春桃这个犟种竟将包袱收拾好了,递上一张写了字的纸,文绉绉地学起人家请辞。
茗桦不阴不阳地酸了一句:“春桃姑姑还真当自己是一品大学士,上辞官折子呢。”
我接过纸扫了一眼,当即心酸地揉成一团:“走吧。”
春桃给我磕了三个头。
我如今已是贵妃了,这后宫里大事不归我管,小事我还能当半个家,我让谁走谁就得走,哪怕是跟了我小半辈子的春桃,哪怕是我在这个宫里仅存的一碗红豆圆子甜汤。
春桃走后,我能信重的只有茗桦。给姜志远写信这件事情也是茗桦提醒我。
茗桦说,官场上有许多事是不得已而为之,场面上总要过得去——当初水患一事,换做谁都要治罪追究的,何况江大人自己也受了牵连——官场上患难之处才见真情,庄老先生如今能够平平安安,可见江大人与庄家、与娘娘算得上是患难之交了。
茗桦说得没错。
姜志远手里攥着我爹,还有我下落不明的娘,我恨绝了他,却不能像砍个小太监般随意赐死朝廷重臣。
我虽是贵妃,却是只关在红墙笼子里的蜜蜂。
但我已是贵妃了。
我是江致远一手培植起来的女人,虽不受宠,却在经历了诸多风浪后爬上了贵妃之位,身上多少有些运气。
蜜蜂虽小,惹急了也要蜇人。
姜志远如今守卫京畿重地,离成为京官重臣只有一步之遥,进退只在皇帝一念之间,他太需要在皇帝身边放一双自己的眼睛、放一张自己的嘴了。
他不要蜜蜂的毒针,他想要蜜蜂替他将蜜糖献与陛下。
我是他最好的那只蜜蜂。
于是我顺着茗桦的意思修书一封,信上称江致远为江伯父,絮絮说些儿时在淮安城里的琐事,感念江伯父照看家父,又拜托江伯父寻找母亲的下落,说尽好话,几近哀求,只愿父母平安。末了随信附上一张巴掌大的金笺,笺上有皇帝亲笔“壮志凌云”四个大字——那金笺本是覃苏与皇帝之间写着玩闹的,椒房宫里还有好多——如今成了可供江致远四处卖弄的政治资本,也是我喂姜志远吃下的一颗定心丸。
我与江致远正式结为同盟。
他不得不相信我。
江致远带来了很多好处,首当其冲就是岚贵人。
这几年,皇帝后宫中新纳的美人尽是些小门小户,岚贵人作为户部尚书的千金,已经算得上是家室最为显赫,早早封了贵人,自然在这群极好拿捏的小家碧玉中站稳了主心骨的角色。
户部尚书世代簪缨,说起来也算名门望族,将“不站队”列为祖训,在氏族与清流的争斗中独善其身,因此在皇帝处有些格外的信任。
皇帝登基以来连换了三任户部尚书,直换到岚贵人父亲这里才消停。
岚贵人是个骄纵的,也是个有手腕的,借着自己父亲的势将后宫里的人心拉拢得结结实实,就连进宫比她早许多的那些老贵人们也要看她三分颜色。
如今岚贵人自动自觉地要看我三分颜色。
后宫里无人再提“商女”“门户”之类的话,那些见风使舵的女子们又一次衷心地聚集在翠微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