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盛夏似乎来得尤其凶猛。
端午节那天恰好是程溥阳的二十岁生日。他给林准发去了邀请函,说准备和大伙儿聚一聚,吃顿饭耍个密室逃脱,然后再赶场电影。
程溥阳没有用社交软件发消息,这封邀请函是实打实的手写书信和印花精致的贺卡。林准望着那些娟秀非常的字迹,忽然想起来那张他亲手画的明信片——河坊街的红灯笼、皑皑白雪与冰糖葫芦,那个充斥着人间烟火气的混沌的夜晚,他总该不会忘记吧?
他笑笑,他也不知道。整个学期除了《比较人体形态学》一门课之外,他俩的课表完全错开,偏偏程溥阳又是在实验室里扎根的家伙,两人几乎没有机会碰头。去年冬天的事儿余温犹在,林准也不希望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就因为一张课表戛然而止……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程溥阳永远是那个程溥阳,温柔体贴又不近人情,仿佛一座只可远观的壁画浮雕,乍一看令人神魂颠倒,走近了却碰一脑壳灰。
这要是换了别人,估计林准也会一笑了之,大不了两人就此擦肩而过做点头之交也罢,未来还有几十年光景,少了谁活不下去啊。
可惜了,怎么偏偏是他呢?
这个疑惑已经被林准揣在心里揣了将近两个年头。经过了那场突如其来的精神浩劫之后,没有任何人比他更了解自己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弃的,无论是关于对优秀的追求,抑或可望而不可及的泛滥的青春。
他一定要和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林准心里清楚,自己决定的事儿,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故而那整整一天他都过得不甚自在。程溥阳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美漫,譬如漫威或者DC的漫画和电影。林准是个心细的人,选礼物的时候他刻意选了一本蝙蝠侠主题的笔记本,外加一支相同色系的中性笔。贺卡是从普通的杂货铺里买的,封面上是金色印花的英文“Best Wishes”。
“许久不见,老铁生日快乐——”
“祝贺你完成了人生的第二个十年。”
他在第一行如是写道。左上角一笔一画写着程溥阳的名字。他望着这个名字,烙在骨髓里的方块字忽然变得无比陌生。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这恐怕还是他俩的第一次结伴出行。虽然比较形态课程依然在同一个班级,但碍于不同的业余安排,彼此之间的互动甚至社交软件上的聊天都成了奢侈。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林准心里有些隐隐的害怕。
他怕的不是在或遥远或不远的将来,程溥阳仍然会像上回一样对他的告白一口拒绝;他真正害怕的是这种愈发凶猛的陌生感,他害怕和程溥阳偶尔目光相撞的刹那,从自己眼睛里无意流出的闪躲会伤害了他——彼时的林准甚至冲动地想过,就算六班天团迟早会散,就算精神食粮的大伙儿分道扬镳,只要程溥阳还在身边,他就心满意足。
他忽然想起去年自己给六班写的班歌里的一句。
“我在医学院的门口走一走,心中念想着初来乍到时羞涩懵懂。”
歌曲的伴奏是前些年爆红的歌曲《成都》,他并没有刻意挑选,只是走在路上哼着小调的时候下意识地接上了节奏。
可他现在却分明害怕再听到这段歌词了。初来乍到,不过是一朝一夕的简单形容词,没有哪种一朝一夕是永恒的。一顿烧烤、一次运动会、一场破冰活动就能让六班的孩子们熟悉彼此,倘若不是对某个人情感特殊,八年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林准下意识地抹了抹鼻子。
夜早深了,窗外的燥热像只不安分的小怪兽似的,蛰伏在幽邃的夜幕里蠢蠢欲动。林准在公寓的逼仄房间里,身边只有一盏灯光微弱的老式台灯。他没有回寝室,他是主动提出要和刘蕾一起待一段时间的。望月公寓的路灯已经许久没有经过修缮,等到堕落街的商铺全部熄了灯,外面的黑暗便不可抑制地汹涌喷薄。
林准望着黑黢黢的夜空,手指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
而后忽然像是灵感爆发,开始在贺卡内页笔走龙蛇。
“Destiny brought us together,in the same city and the same university,”他信笔写道,字体写得规矩板正像是印刷作品,“So we must cherish this fate。”
“Believe it or not,I think you are more than a best friend。”
他勾起嘴角笑了笑,似乎在自嘲自己词不达意的英文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