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只有四五岁的男孩,穿一身不合身的衣裳,衣摆裤脚洗得发白,细瘦伶仃,眼眸乌黑,怯生生地望着几人。
见徐凌等人看过来,他赶忙低下头,不敢与人对视,徐凌也再看不到他的表情面容。
余母敲打道:“宝珠还没怀上,看到这个孩子难免介怀,放这么一个孩子天天在宝珠眼皮子底下转悠,是不是不太好?”
郑泽愣了一瞬,回头看男孩一眼,顿悟。
但他迟疑许久,佯装不懂问道:“您这是……”
余母当即挂脸,不悦道:“姑爷,你和宝珠还年轻,孩子还能再有的。”
男孩倏然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郑泽,祈求般摇摇头。
徐凌看明白了余母的意思,这是想去子留父。
“娘,此乃故人之子,发妻去得早,生父生母亦是早亡,阿狗是她在这世上留下的唯一血脉。我实在是……”
余母冷笑一声,那张高颧骨的菱形脸显得愈发刻薄起来。
“你还知道我是你娘。你发妻如何好?这么好你干脆收拾包袱滚去找她。这婚事我们与你结得,也退得,你若不想在余家呆着,有的人想做余家的倒插门。”
这话说得太重,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余母唱了红脸,余父接过来继续唱白脸:“听人说你在衙门的官事做的不错,往上升再有个三五年就行,但若是使点关系,打点一二,也就是今年的事。”
一边是已故发妻之子,另一边娇妻仕途。
身后,郑阿狗眼睛湿漉漉的,听这些人把自己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看到父亲脸上的犹豫,眼泪情不自禁流下来。
他说:“爹,原先我们住着的地方,隔壁王老头铺子里收学徒,我可以去那里。”
“不行!”余父不悦,“你可要想清楚,你升职的关键时期,传出去让人家知道,你职位要还是不要?”
郑阿狗恍若未闻,只殷切地看着郑泽。
事情再这样发展下去,郑阿狗被送走就是早晚的事。徐凌想要帮他说两句话,张开嘴却发现没有声音。
余父余母面色僵冷地死死盯着郑泽。
郑泽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许久,他神色痛苦道:“我把这孩子交给宝珠,宝珠想怎么做便怎么做吧。”
阿狗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仿佛第一次认识他。
眼前不断浮现自己小时候,两人相处的场景。
在他小的时候,郑泽放衙回家总会把他举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指着远处告诉他:“小阿狗快快长大,等你长大爹爹就送你去上私塾,去读书,去写策论。”
郑泽大字不识,所以对给孩子读书这件事很有执念。
小小的郑阿狗扬起稚嫩的嗓音,有样学样地稚声道:“阿狗会好好读书,以后做大官,赚大钱,接阿爹去京都,住大房子!吃山珍海味!”
郑泽呵笑道:“你还知道山珍海味。”
阿狗抱着郑泽的头,说:“阿娘教我的。”
思绪被触动,郑泽想起发妻,禁不住眼眶湿润。
“你要记住你阿娘,只要你记得她,我记得她,她就还存在这世上,陪伴着我们。”
他回头,笑道:“记住,不要遗忘。”
阿狗重重点头。
而此刻,郑阿狗看着郑泽,眼里有千言万语无法道出,梗在喉头,痛极。
他想问,你忘记阿娘了吗?
他甚至可以不要读书,也可以原谅父亲的功利,他可以原谅一切。
而现在,他竟然要自己去死。
他张了张唇,一点声音都没能发出来。
只有两个字的口型,却字字泣血。
他说:“遗忘。”
郑泽却像是被刺痛一般,别开眼,不愿再看。
除了遗忘,他还教会了郑阿狗第二个词。
逃避。
他在逃避。
男人总是这样,遇到问题就甩在女人头上,这样便可以不用做坏人,还能尽揽其中好处,将既要又要做得彻底。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吗?帝王若有什么不想做的事,就推在女人头上,想要除掉的功臣需要借女人的手行事,想要发起的战争需要女人来做借口。两个人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你唱罢我登场,唱了几千年。
从来都是这样,可笑现在就连郑泽这微不足道的小官也变成其中一个,大抵男人做了官都会如此。
有了郑泽的态度,几人将目光又放在徐凌身上,想看他如何解决这件事。
如果是徐凌,自然不会为难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
只可惜真正的余宝珠不愿。
她是真爱郑泽。
爱到想要为他生下一个孩子,所以必不可能容下郑阿狗。
似女非女的声音从徐凌肚子里传出,众人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讶异。
余宝珠笑着说:“家里屋子就这几间,杂屋已经拿来放我的衣裳了,实在没地方给这孩子住,要不就让这孩子和我们两个人住吧。”
郑泽吃惊地抬起头,没想到余宝珠居然真有这么好心大度,除了吃惊,他眼底还有感动,没想到他这么有福气,娶到了戏里才有的小姐,家境殷实能帮到他,还是如此的宽容大度,太难得了。
然而余宝珠哪有那么好心。
她把衣柜里的衣裳抱出来,生生把郑阿狗塞了进去。
她扶着衣柜门,笑盈盈道:“以后这就是你的屋子了,记着,别跑出去乱说,不然你就是不孝,明白吗?”
衣柜门在阿狗的视线中缓慢合上,咔哒一声,有人在外面上了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