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开门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有些不正常。
“志龙……”永裴站起来。
“没事,”权志龙打断了他,声音很平淡,“社长说得对,我的方向确实有问题。重新来过就行。”
他说完就走进房间,关上了门。
五个人站在客厅里,谁都没有说话。
在贤看着那扇紧闭的门,突然觉得很心疼。
他知道权志龙在说谎。
“没事”是假的。“社长说得对”是假的。“重新来过就行”也是假的。
他只是在所有人面前,把自己的伤口藏了起来。
那天晚上,在贤等到所有人都睡着了,才从折叠床上爬起来。
他走到权志龙的房门前,轻轻敲了两下。
没有回应。
他又敲了两下。
“进来。”
在贤推开门,看到权志龙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把吉他。房间里的灯没有开,只有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银白色的光。
“志龙哥。”
“嗯。”
“我能进来吗?”
权志龙没有回答,但在贤还是走进去了。他在权志龙旁边的地板上坐下,背靠着床沿。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你听到社长的话了吗?”权志龙突然问。
“没有。”
“他说我的音乐太自我了,”权志龙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说市场还没有准备好接受这种东西。说我应该写一些更简单的歌——情歌,跳舞的歌,粉丝喜欢的歌。”
在贤没有说话。
“可是我不甘心,”权志龙的声音开始颤抖,“我写了六年。从十三岁到现在,我写了六年。我写的每一首歌,都是从我骨头里挖出来的。你让我写‘粉丝喜欢的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自己喜欢的歌。”
“那就写你自己喜欢的歌,”在贤说。
权志龙转过头看着他,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在贤看到他的眼眶红了。
“如果公司不发行呢?”
“那就想办法让他们发行。”
“如果市场不接受呢?”
“那就让市场接受。”
“如果……”
“志龙哥,”在贤打断了他,声音不大但很坚定,“你教过我,音乐是用来拼命的。你现在是打算不拼了吗?”
权志龙愣住了。
过了很久,他笑了。
那是一个很苦涩的笑,但在贤在苦涩底下看到了一点点光。
“林在贤,”权志龙说,“你真的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人。”
“你说过了。”
“说过了就不能再说吗?”
“可以,”在贤也笑了,“说多少次都行。”
那天晚上,在贤没有回客厅。他坐在地板上,听权志龙弹吉他。
权志龙弹的是那首被社长毙掉的歌。旋律很慢,很悲伤,钢琴的 part 用吉他代替之后,多了一种粗糙的质感,像砂纸打磨过的木头。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在贤问。
“还没想好,”权志龙说,“可能叫《傻瓜》吧。”
“为什么是《傻瓜》?”
“因为写这首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权志龙说,“明明知道写出来可能没人听,但还是写了。明明知道写了也可能被毙,但还是写了。这不是傻瓜是什么?”
在贤想了想。
“那世界上所有的好歌,都是傻瓜写的。”
权志龙看着他,月光在他的眼睛里碎成了星星。
“你这句话,我要写进歌里。”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