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言情网

繁体版 简体版
就爱言情网 > 燕下回首 > 第39章 LOGO

第39章 LOGO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周六的法学院报告厅被布置得格外正式,淡蓝色的背景板印着大赛logo,台前摆着评委席,几张长桌依次排开,铺着米白色桌布,摆着评分表、签字笔和矿泉水,校外实务专家、法学院教授还有资深法官端坐其上,神情肃穆。

台下按队伍编号摆着座椅,各支参赛队伍的成员皆身着素净的正装,手里捏着装订整齐的方案,低声交流着,空气中裹着淡淡的紧张,却又透着一股专业的较劲。

代染四人到得不算早,却也不算晚,按编号坐在靠后的位置,林述手里攥着简版的展示提纲,指尖反复摩挲着纸边,手心微微沁出薄汗。

沈先浅坐在他身侧,余光瞥见,悄悄递过一张纸巾,低声道:“别紧张,按预演的来就好,我们的方案没问题。”

“我知道。”林述接过纸巾擦了擦手,抬头看向身旁的代染,对方正垂眸翻着方案,指尖在关键处轻轻标注,察觉到他的目光,代染侧头,掌心覆上他的手背,温沉的声音带着安抚:“放轻松,有我在。”

掌心的温热透过布料传过来,林述心里的那点紧张,瞬间消散了大半。

沈鞍坐在另一侧,正低头核对展示要用的资料夹,沈先浅替他理了理衣领,轻声道:“领口正的,不用看了,你的步骤梳理得最细,现场正常讲就好。”

沈鞍抬眼,撞进他温柔的眼底,点了点头,指尖捏着资料夹的力道也松了松。

大赛主持人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一身正装走上台,简单介绍了评委和赛制后,便宣布初赛正式开始。

初赛分两个环节,先提交书面方案,再由各队伍派代表进行三分钟方案阐述,随后接受评委随机提问,两项成绩综合打分,前八支队伍晋级复赛。

各队伍按编号依次上台,前面几支队伍的阐述各有优劣,有的法理分析严谨却少了情理温度,有的调解思路新颖却在法条适用上出了疏漏,评委的提问字字珠玑,不少队伍被问得语塞,台下的气氛也愈发凝重。

林述看着台上的队伍,指尖轻轻敲着膝盖,代染看出他的心思,低声道:“你看,他们的问题都出在要么偏法理要么重情理,而我们的方案,刚好平衡了两者,这就是我们的优势。”

正说着,主持人念到了他们的队伍编号:“接下来,有请十号队伍上台进行方案阐述。”

四人相视一眼,眼底皆闪过一丝笃定,林述、沈鞍、沈先浅起身,代染跟在身后,四人步伐整齐地走上台,站在展示板前,身姿挺拔,目光沉稳,瞬间吸引了全场的目光。评委席上,几位专家也微微抬眼,打量着这支出了名的四人组合。

“各位评委老师好,我们是十号队伍,今天阐述的是遗产分割纠纷的调解方案。”林述率先开口,声音清亮,语速平稳,全然没了台下的紧张,“本案核心矛盾为当事人情感诉求与法理界定的错位,被继承人之子林某重身份认同,侄女重付出认可,远房亲属见利跟风,我们的调解核心为‘先顺心意,再讲法理,情理相融,平衡利益’。”

他的阐述精简干练,只留核心,一分钟的时间,把诉求梳理和情理切入点讲得明明白白,话音落下,沈鞍立刻上前一步,指尖点着展示板上的七步调解法,无缝衔接:“结合核心矛盾,我们设计了七步调解流程,每一步均围绕‘情理相融’设计,单独沟通摸清底线,诉求汇总确认核心,浅度法理释明避免抵触,情理疏导化解对立,详细法理释明夯实基础,方案协商平衡利益,签订协议明确权责,每一步的设计,均兼顾实务效率与当事人的接受度。”

他的声音沉稳,条理清晰,顺带讲明了每一步的设计目的,指尖点着展示板,自然地引导评委的目光,比预演时还要流畅。最后一分钟,沈先浅上前,语气严谨却不生硬,法条与判例的衔接自然流畅:“本案法理核心为遗嘱效力与代位继承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以被继承人最后一份自书遗嘱为准,主宅归侄女合法有据;远房亲属的代位继承诉求,因不符合法定适用条件,无法律依据。同时参考最高院三份指导判例,为本方案提供充分法理与实务支撑。”

三分钟的阐述,分秒不差,三人分工明确,衔接得天衣无缝,从情理切入点到调解步骤,再到法理支撑,层层递进,逻辑严密,既讲清了方案的核心,又突出了“情理相融”的亮点,话音落下时,台下响起了一阵轻轻的掌声,评委席上的几位专家也微微点头,眼底带着认可。

接下来是评委提问环节,一位白发苍苍的实务专家率先开口,目光落在林述身上,语气平和却带着考验:“你刚才说先顺心意再讲法理,那如果当事人的心意与法理完全相悖,该如何平衡?会不会违背调解的中立原则?”

这个问题超出了预设的应变方案,台下瞬间安静下来,不少队伍的成员都转头看来,等着看他们如何作答。林述却没有慌乱,定了定神,答道:“老师您好,我认为调解的中立,并非绝对的法理至上,而是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当事人的心意与法理相悖,本质是其对法条的理解存在偏差,此时先顺心意,是为了化解抵触情绪,让当事人愿意倾听法理释明,而非一味迁就。就像本案中的林某,最初执着于公证遗嘱,实则是不懂法条的修改,先共情他的身份执念,再讲清遗嘱效力的法理,他才会愿意接受方案,这并非违背中立,而是让调解更有温度,也更有实操性。”

他的回答条理清晰,既扣住了调解的核心原则,又结合了本案的实际情况,还融入了司法所的实务经验,专家闻言,点了点头,眼底的认可更浓。

随后,一位法官看向沈先浅,提问道:“本案中,侄女的经济条件有限,若无法支付补偿款,该如何调整方案,既保障林某的权益,又不违背老人的遗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