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时他比平时更狠,像是要把梦里的画面狠狠地从脑子里甩出去,直到喉咙里泛上血腥味他才停下。
如果他只把大提琴当做升学工具,如果他只把这些年的求学生活当做和大多数人一样的阶段性过程那也就罢了。
反正最后只是为了考试,反正本来也不太喜欢,反正最后有一份说得过去的工作就行了,但沈霁不是,他是真的喜欢大提琴。
他拉大提琴就只是为了拉大提琴,他是真的…真的很喜欢。
他喜欢手指按在琴弦上的触感,喜欢琴弓拉过琴弦带起的悦耳的音乐声,他享每一次的演出,对别人来说是上刑的练习,对沈霁来收都是恩赐。
可老天最喜欢开玩笑,就是这样一个人现在却再也不能拉大提琴了。
沿着路走了一会平复好气息后,沈霁七拐八绕地走进一家书店,书店门上挂了小铃铛,但推门时发出沙哑的吱呀声,反倒比清脆的铃声更配清晨的静谧。
这家店沈霁以前偶然来过一次,书很全,有些外面绝版的书这里都有,店主是个年轻人正在收银台前写毛笔字。
沈霁刚挑了本简媜的《女儿红》转身时差点撞到人,一句对不起还没说出口他便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隋云骁站在晨光里,穿着一件简单的薄毛衣,袖子随意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漂亮的小臂。
深邃无辜的桃花眼眨了眨,随即漾开一点笑意,像投石入湖泛起的涟漪。
“好巧啊。”他说,声音还带着晨起的微哑。
沈霁怔了两秒,随即大脑才有些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原来是那天推酒玩的客人:“嗯,巧。”
隋云骁的笑意从眼角蔓延到嘴角,暖融融的:“你也来买书?”
“随便看看。”
此后便无话,两人各自安安静静地挑着自己的书,隋云骁为了拿下最下层的书蹲下了身,沈霁不知为何突然出神地看着隋云骁蓬松的头发,应该是刚睡醒没多久,脑袋几措毛固执地翘着。
这是他第二次见隋云骁。
第一次在酒吧,昏暗灯光下这人像带刺的玫瑰,漂亮又扎手。
而此刻,晨光透过书店的玻璃窗落在他身上,整个人柔软得毫无攻击性,跟那天晚上比简直……判若两人。
沈霁都要怀疑那天自己察觉到挑逗究竟是不是错觉,还是他太敏感了。
“你上次钱付多了。”沈霁突然说。
他不说还好,一说隋云骁又想到那天自己做的蠢事便又尴尬起来:“我弄脏了你的裤子,干洗费。”
沈霁轻轻叹了口气,无奈道:“好吧。”
不知过了多久,隋云骁突然说:“你还好吗?”
沈霁抬起头静静地看着他。
隋云骁的表情很认真,眉头微微蹙着:“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低血糖了?”他说着,手已经伸进口袋,“我这儿有糖。”
他的眼睫毛和头发都被阳光镀了层温暖的光,漂亮的桃花眼一眨一眨,掌心里静静地躺着一颗黄色包装的糖。
沈霁盯着隋云骁看了很久。
沈霁生的是薄薄的单眼皮配上那线条凌厉的面部线条,这么面无表情盯人的时候只会让人觉得他很不爽很不耐烦。
但其实他只是在思考而已。
隋云骁被盯得困惑地歪了歪头,沈霁才说:“我没事。”
隋云骁似是终于松了口气,笑意又回到嘴边:“那就好。”
那颗糖还在他手中放着,沈霁没有拿,隋云骁说:“不过还是吃点糖吧,预防一下。”
沈霁犹豫了两秒,最终拿过。
冰凉的指尖不经意擦过隋云骁的手心,温热柔软。
“谢谢。”
隋云骁:“不客气。”他拿着书往收银台走,走了两步又回头,“我先走了,再见。”
沈霁低低道:“再见。”也不知道对方听清楚了没有。
那道背影一路走到前台,结账、离开,一气呵成。
清脆了铃声又响起,沈霁这才慢慢收回目光。
隋云骁后几天的生活过得十分规律,每天早早起床吃饭看书看电影,晚上出门散散步,十点之前准时入睡。
又规律又闲,让隋云骁又萌生出了回去的念头,有好几次他都到支付机票的页面了,最后却还是鬼使神差地放弃了。
起码待满一个月再走吧,隋云骁想,民宿定了一个月提前走不退钱的,他只是单纯节俭,嗯,节俭。
这天隋云骁看电影时手机嗡嗡响了两下,他打开一看,是许路远那个话痨发来的超长语音。
隋云骁随手点开条60秒的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