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在吴山居,三个人照旧碰头,发呆的发呆干活的干活,张池殷逛街回来,拿着件新到的羊绒大衣往张起灵身上比划。
胖子忍不住拿胳膊肘捅了捅旁边的吴邪,压低了嗓门:
“诶,天真,你发现没?自打小张开了这窍,咱小哥就跟那高端手办似的,皮肤还一天一换。”
吴邪笑了一下,没立刻接话。他目光掠过院子——张起灵站得笔直,任由张池殷摆弄,脸上是惯常的平静,只在张池殷指尖无意擦过他颈侧时,眼睫会几不可察地垂下一瞬。
“胖爷我算是看明白了,”胖子咂摸着嘴,“这就叫‘底子好,任性’。披麻袋都像走秀,现在更了不得,跟开了屏……哦不,跟被盘出了包浆的玉似的,光儿都不一样。”
“你这话可别让池姐听见。”吴邪笑着摇头,端起茶杯。他心里倒是有另一番看法。他想起张池殷看向张起灵那种眼神——亮得惊人,带着一种全然的欣赏,不再是平时温和内敛的微笑,更是一种几乎难以捕捉的、孩子气般的得意。那不像仅仅在看一个英俊的伴侣,倒像是在欣赏一件失而复得、举世无双的珍宝,一件她历经千辛万苦、挣脱命运枷锁后,真正握在手中的、最珍贵也最完美的“战利品”,唯有经过她手,才能绽放出最合她心意的光彩。那目光里有爱,有珍视,或许,也有一点点历经千帆后,终于能将最在乎的人牢牢握在自己手里、按照自己喜好“装扮”的安心与占有。
胖子还在那边感慨:“啧,这福气,胖爷我啥时候能有哦。”
吴邪抿了口茶,把最后那点过于犀利的揣测咽了回去。有些心思,如人饮水,旁观者清,却不必说破。只要小哥眼里那点纵容是真的,其他又有什么要紧。
说不定他自己也乐在其中呢。
某个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纱帘,在客厅地板上投下柔和的光斑。张池殷又有了新“灵感”——她不知从哪里翻出一件面料挺括、设计简约的米白色麻质休闲西装外套,配了条同色系的棉麻长裤。
“试试这个。”她把衣服递到正在看书的张起灵面前,眼睛亮得像星星。
张起灵放下书,看了看那套与他平时风格迥异的浅色系衣物,又看了看她满含期待的眼睛,沉默地接了过来。
当他换好衣服从卧室走出来时,张池殷正端着杯水,闻声回头。
然后,她手里的杯子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水差点洒出来。
浅米色的西装外套随意地敞开着,露出里面简单的黑色T恤,同色系的长裤修饰出笔直的长腿。这一身将他冷硬的轮廓柔化了些许,添了几分慵懒随性的书卷气,却又因他本身清冷的气质而不显轻浮,反而有种矛盾的吸引力。阳光落在他身上,仿佛给他镀上了一层浅金色的光晕。
张池殷站在原地,看了足足有十秒钟,才放下杯子,慢慢地走过去。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他外套的领边,然后滑到肩膀,抚平一缕并不存在的褶皱。她的动作很慢,很轻,目光专注地流连在他的眉眼、鼻梁、嘴唇,最后落回他沉静注视着她的眼眸。
“张起灵……”她轻声开口,声音比平时低哑了些。
“嗯?”
“你以后……”她顿了顿,似乎在想措辞,最后放弃般叹了口气,凑过去在他唇角印下一个轻吻,“……就穿给我看,好不好?”千万别穿出去了。
张起灵垂眸看着她近在咫尺的、盛满惊艳与独占欲的眼睛,抬手揽住她的腰,将那个轻吻加深。
“好。”他在唇齿交缠的间隙,低低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