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为娘也就不瞒你,跟你说了吧!”小脚女人干涸的舔了舔嘴巴,润和着说:“那天,杨二嫂就是为你的事来的。”呼之欲出的那点气息扑面而来,她的身体略微晃了晃,瞬间又恢复了常态。
“就是村支书家的大儿子,那年你回来,送你到家门口的那个小伙子,你还记得不?”她没有应语,不住抚弄着自己高耸入云的发髻。
“他娶过亲来着,可没几年,那个媳妇就独自去城里享福去了,撇下了一儿一女,就是那日你见的那个……说起来也怪让人闹心的,他们都觉得,你们俩凑合在一起挺不错的,当时我和你大也没咋同意,你看咋样!不妨说来听听!”小脚女人邹紧眉头,狠心的说着,那副艰难困顿,还是映在她心里的,她遂而垂下了头,抚弄着手指,那指头、指骨、指肤,有近到了这里,更加细腻了不少,柔滑、光亮,处处透着一种游刃有余的熟意,她也不近乎在努力搜索着那存在头脑间的片刻记忆。
是的,那一年春末夏初,她第一次回到这里来,抱着不满周岁的孩子,由于不熟悉道路,又没初见什么人,她只能徘徊在终点站的砂石道边,静静等候着接她的外公、外婆,可是许久,仍不见他们的身影,她着了急的来回踱着步,不几时,那边过来一个骑单车的,她不知所措的净目望去,却又不得已背过身去,她不可能认得这里的任何人,除了外公、外婆,近乎也不会有什么人能帮得到她。那辆单车驶近跟前,嘎的一声,在她身后出人意料的停下了,那个人没有下车,脚支在夯实的地面上,身子向前探了探,有近想要看清楚,眼前抱着孩子的那个女人,可她却像有意不让他瞅见,继而挪身又转向了另一边,那个人索性放弃了,似是也觉得以这种方式观瞧人确是不雅,甚或有些轻蔑,故而站稳了身形,对着她的背影响声说道:“你是过路走亲戚的吧?”她听罢,勉强自己侧过身来,瞄了那个人一眼,依旧没有出声响应,更为焦惶的向着那个方向望了又望。
“没事,我是前面那个村的,兴许我能帮到你。”那人似是见她如此谨慎,倒是用了心思的解释着,似是也以此说明自己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种生心生分的坏人。
“前面是河东村吗?”她终于启口说话了,抹过身来,端视着他,像是他刚才的那番话,还真起了作用,证明了他自己。
“是来着,你找谁?那里有亲戚是吗?”看来他很热心,还很心急。
“我找……我找苏木伦家。”她还是有些生气,怯生生道出了自己想念不及的家处。
“噢!真是赶巧了,我们是一个村的,前面就是了,要不,我顺道捎你过去吧!”他倒不显生分,直了直身,脚支着地,将单车滑向她跟前,一时见他莽撞过来,她竟慌张起来,闪躲着,让到了一边,惊悚有余看向他,他不惟善意的望向单车后面架空了的座位,意有所指,可她却傻愣愣的丝毫没有理会这些,那个人不由得明白多少的迅疾从车上下来,顾视着她说道。“好啦!前面不远就是,咱们一道走过去吧!”很显然,她是一个谨小慎微的没出过什么远门的外乡人,他也看得真切,形容打扮还是与这里人略有不同的,当然既是要帮她,他也不会计较太多的,况且她还是一个孩子搭在身上的女人,就这样,他和她,不见熟络不自然的一道并随着,不多时,转过那道弯,远远的就可看见几个人横在一条巷道口……一个人挥舞着鲜红梢缨的鞭子,奋力追逐抽打着什么,不时嘈杂的巷角里有个声音斥喝着:“妈的,畜生,越急用,你就越不听话,亏我平日里,对你这么好……”伴着那红缨头在空中飘来飘去,那粗实的鞭子毫不客气的倾泻在那头已是恼怒不屑的小毛驴身上,它倔犟的显得毫不示弱,挺胸昂头的踢踏开来,弄得周边尘土飞扬,狼藉一片。
“这人可真是的,跟驴较上劲啦!……真是一个属性。”不时有人私下妄相议论着,随之也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那漫过的声浪,自是也让一道过来的她们听得那般真切,越来越近,越来越看得清,他不由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还是那般小心的,有规矩的保持一段距离的跟着,他反倒是有些尴尬,近乎无奈的向前急走了几步,停住了,转向她若有所指,向着那嘈杂不堪的人群说道:“那就是苏木伦,苏木伦家。”随后使劲的按了几下车铃,清脆的车铃爆起,惊醒了一时沉迷于笑骂中的那些人,瞬间,多簇目光向着她们这边急意抛了过来,他扬手一挥,招了招手。“苏大叔,你家来客人啦!”跟在身后,见着他的举动,让她有些感动,心里暖暖的,听着他不自溢出的话语,更让她有些愧疚得慌,脸不觉有些潮红。
扬动的鞭子,有趋呆滞在头顶那片空中,顿了又顿,抖落下来……,她抱紧孩子,快步向前奔了过去,呼吸也变得急促不可消顿,她下意识的回头望了一眼,那个清瘦的高挑身影,却瞬间消失在转角处,她的心里陡然升启一股暖流一时又冰凉的意触着,慢散去了,她赶忙扯下那遮头盖脸的纱巾,在空中晃了又晃,绽放头脸的又急切喊着:“大!大!我是格日娜,我是秀!”听着他的声音,见着他晃动的身影,她已辨得出,那就是她的父亲,她日思夜想的亲人,从他们走后的那一刻,他们的音容笑貌就已刻在她的心里,成了记忆永久般的珍藏着,直到这一天,她声嘶力竭的呐喊着,也让他感味到了那般不曾意想的真切,似是那飞舞乱溅的鞭头,实实着着的鞭打在自己身上,他已无知觉的讷讷着嘴巴,不知所以的杵在那儿……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奔到了他的面前。“大!……大!”那束声音依旧在耳边萦绕,是的,十多年了,没见着她,自己的女儿了,或许往复只是停留在照片里,那个含着微笑的小姑娘,向他走来,招着手的一记寐影,眼前的这个,同样是……嘴里不住喊着“大,大”的姑娘,会是自己的女儿吗!即便是早知道女儿今天要回来的,也准备是要接去的,可一时就怎么迟迟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会浑然不觉的活生生伫立在他的面前,湿润着的眼眸里。直到她抱着孩子,再次露出了笑脸,扑向了他,几乎是掉落到了自己的怀里,他才感触到那面久违了的女儿,柔弱可人的气息,这个倔犟的老头,醒了般的试着溢留的泪水,一手抚动着她的肩,形影相随的跨进了早已敞开来的家门。
想来既久,那个高挑清瘦的身影,模糊着记忆,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她已不记得他什么样,甚或她压根就没看清楚他的面庞,只是记忆中的一缕遐思,就是前些日子山洪暴发,救护不及子女的那个父亲,那个男人也与母亲即时口中的那个他不怎么贴切、吻合,她想象不出这是怎么的一道缘由始末,自从久有耳闻的那个媒婆杨二嫂不意登门来过之后,她就感觉要发生点什么似的,加之以近日来父母焦灼不堪的身影往来相随,更让她系有突然,不免有些颓唐不安,哪时,她也不是没有认真的想过,只是反来复去的,还是……终究跨不出那一步,是的,孩子现在稳定了,父母亲也没有嫌隙她们,与弟弟、妹妹们相处得也算融洽,本想就这样,平静无扰的生活下去,过一辈子,也是可以的,可是眼前这个孩子,她也觉得他跟草原上的孩子不一样,跟这里的也不同,哪一点异样不同,她也觉味不到,只能说他是个半透不明的孩子,干脆不去想他……。
那次,她挣扎着狠心将他交给他的姑姑,也是期望他能够安心的留在那里,将来能有一个好的前程,这也是她的梦想,更是他离去父亲的长久心愿,孤独惯了的自己,已经习惯了享受孤独,自从他父亲离去以后,她既有的奢望,全部彻底破灭了,精神几近崩溃的边缘,若不是有了他的存在,也是为了祖母,她真想一念成真随其而去,去到不知什么的地方,没有太多的顾虑和牵挂。
她又何尝不想有个家,能够容纳她们母子的家,哺育着孩子,放牧着牛羊,守着自己心怡的男人,不曾哪时,她也想到了达慕尔,那个对她一往情深的死性男人,就不由心际绞痛,要不是因为达慕尔一时……或许她早就应该和他在一起,而不是自责、愧疚于孩子的父亲,为了孩子,她能和他在一起吗?孩子不能留在那里,那里不是他长大逗留的地方,没有他,她可以和达慕尔平静地生活在草原上……
如若没有他,她更可以像先辈日复一日的终老草原。
此时的他,是她唯一割舍不掉的牵挂,是忘却不了思念的由心牵挂。
自从来到这里以后,清纯、静谧,就成了一种奢望,纷繁芜杂的人情世故,如同老树枯藤般的缠绕着她,牵绊着她,她只能挣扎着逃出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里,或许才是她明了的选择。
她更难以想象,人一旦摒弃了牵挂和思念,她还能拥有什么,要想留住这份思念,守护住这份牵挂,担当起女人固有的这份责任,就必须得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为了这些,她必须得诚实跨出这一步,才能够坦然的有太多勇气的生存下去。
娘是过来人,什么事也都明白
哎!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那么回事,苦也罢,乐也罢,男人和女人凑和在一起,生儿育女,苦乐相伴,终其一生。
所谓什么情,什么爱的,那纯粹是瞎扯淡,与我们这些普通人相距太远太远,不着边,不着沿的……。
又过了多少时候,那年正月里,赶上撒马。当时小镇里,大概很早很早就流传有一种习俗,新年伊始,初一逢家拜年,初二邀朋聚会,初三、四各家各户就忙活起来,相继把自家能跑能颠的畜生彻头彻尾的拾掇一番,准备赶赴初五的撒马盛会,畜生通常都被整理得干净利落,马鬓、马尾、驴头、骡背、牛角、羊身,总之,凡是家养的牲畜,无一例外的都要换面一新,都要打理得油彩光亮,再配上各式各色的笼套、妆饰,尤其笼套上那鲜红的缨束,束在自家牲畜的脑门上,煞是精神,好看,整装待发一番,然后将它们散置到村头巷尾的一片空阔地上,人们聚拢着,由村里最有名望的长辈,居家能手品头论足一番,选出这里最具灵性,通透的牛马驴骡羊……作为头牌应主,然后在其尾部妥妥悬挂一束鞭仗,引着点燃,任其拖拽着它,带动其它的牲畜,尽意四处奔跑,人们围着它们,追逐、驱撵着……以此来预祝新的一年里骏马奔腾般的开始,也祝愿自家人们如这般牛马,龙腾虎跃式的健壮、溢采。
无疑,这可是一个别开生面,又不可错过的一次全民大排筵,全村男女老少无一例外的都被动员起来,各家各户陆续赶着妆扮好的牲畜,来到那面村里引以为重的生产队晒谷场上,人人喜笑颜开,个个花枝招展,真可谓是人与牲畜的完美和谐,人们的那份心情不自涌来复去的热情,一浪接着一浪。
苏老汉倒也成其之美,毫不吝啬,将自家那头小毛驴从头到脚拾掇个遍,打掌挂铃配笼头,附之以脑门鲜红缨束,像是出嫁的新娘,还别出心裁的在其脖颈、腰部缚了红绸,很着人眼的牵着它在人群里穿来往去,这里声望最可见长的文家也是爽身净面别有用心,将他家那匹从草原牧场淘来的枣红儿马收拾停当,通身像是抹了油般的光亮照人,文支书趾高气扬的牵着它,在众本家的簇拥下,准时来到了撒马场,瞬时人们的目光就被吸引了过去,附众有余……飒飒的红樱在脑门上迎风摆动,威武、油滑的皮毛骨架,在人们的注视下,更发显得健壮、挺拔,在场的众人不由心生感叹,艳羡不及。
“这派头,真好,够壮实的,不孬,也不错!”
“文支书,真精神!”
不知哪个混蛋毛头小子在人群里蹦出一句不失风趣的话来,惹得众乡亲爆着喝彩般的哄笑,自然精神矍烁的文老爷子和他的那匹马都被当作了大牌、头牌,文支书顿时红窘着脸,转头顺手一挥,煞有介事的宣布:
今天谁要是能在这撒马场上,脱缰将马驯服,擒住,骑着它,再溜上它几个来回,这匹马就归他…支配,让它搭套播种犁地,白使唤一年,盛气凌人的文老爷子还是留有余隙的收了收话语,胀红着那张脸,显得那般小气,众乡亲不由面面相觑,鲜有应声,倒是几个愣头青,凑上前来,捋胳膊,挽袖子,跃跃欲试。
“文支书,咱们可说好了……可别反悔!”
“得啦!你们尽管来,可别伤着自己,伤着本支书可一概不管。”文支书故作不屑的摆了摆手,爽声说着。
“好咧,那就等着瞧好吧!”
众人吵吵嚷嚷着,向四周散去,围成了一个大包围圈,将各家牲畜统统赶到场地中央,有一个胆大心细的后生扯着马尾,点燃了系于其上的那束花炮,花炮顿时开花般的炸裂着,那匹马闻声而起,拖拽着那团花絮,引得众牲畜扬蹄尽起,四散逃窜……继而喧嚣之中,人们又陆续点燃了随身带来的二踢脚烟花,不竟吆喝着,驱撵着……响彻天地的鞭炮声,飞扬的尘土,散落的烟花纸屑弥漫开来,一时淹没了人们的人情,蒙住了众人的视线,谁也辨清不得方向的错动不已,那匹脱缰的枣红马煞是勇猛当先,昂首阔步,四蹄翻飞,眨眼间狂野的冲向人群最薄弱的地方,忽而,只见一一个小女孩尖叫起来,随之就可看见一隙身影贴身跃出,拦腰将她掠了起来,那匹马不近惊厥的打飞旋又向前俯冲过去……息忽未定,那几个愣头青也是傻了眼,又仿若怂动着一时来了血性方刚,驱动着脚步,喊着、喝着……那蹄溅飞扬过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人群隙脚的地方驰来骋去,倏地,从那一记惊慌散开的人群中闪出一道身影,敏捷的迎了上去,就势一把捋住马鬓,另一手搭住马背,身子躬倾着向前急奔,整个身子随着那匹马跃动起来,眨眼错目间跃上了马背,一时有些惊悚的枣红马掠着她,撂着蹶子,翻腾着那记尘土在一席众人的面前飞驰而过,那道鬼寐的身影贴伏在马背上,搂手解下盘好的缰绳,缓缓直起身,双腿夹紧,一用力,一勒,一纵,那马打了个照面的回旋着方向,稳步向前冲去,那舞动起来的缰绳有似一条彩绸,绽放着胜利的笑脸,飘来荡去,漫无止尽的尘土,花絮覆盖住了她整个身躯和面庞,不尽看清,那匹马已是兜兜转转了几个过场,继而在一旁边角地带乖顺的前进几步,停了下来,现场顿时骚动起来,人们欢呼着,唏嘘着。
“这是谁呀!谁家的,怎么这么眼生呀!”
“没见过哩!看,还是个妮子呢!”
爽声落寂之后,人们闲趣的向这边靠拢过来,又各自匆乱的寻找着有如走失了的自家牲畜,不消尘埃落定,那个身影,脱身下马,回身将那缰绳甩给了那个高挑细瘦的呆愣男人,转身之际,一双小手牵住了她的手腕,惊愕之余,她不由回身望着,一对清澈的目光笔直射向她,有近要嵌进自己的眼眸里,进而自己的手里细巧灵活的婉转着多了一件沉甸甸的细长马鞭,不知是出于那时伸手相挽的感激,还是……那个小女孩惊悸之余,有着如此举动,尚在情理之中,由感欣慰,溢着一抹笑,迎向她触目可期的面庞,想是在这团暂不停留的微笑怂恿之下,那个小女孩更是期近一步,将那只轻握着马鞭的手尽相合拢扣实,又不自拉扯着,晃动着她的臂弯……她不由得躬身下来,端视起那抹凄茫又可心的目光,不想那小女孩得寸进尺,更是贴身凑近她的面额,有近碰面的蠕动着唇角,近而悚心听闻,伴着那个小女孩已自开起一团绯红,瞥目之余,她也第一次看见小女孩身旁的那张脸,很为清爽的,确是那般窘急拉过了小女孩,有些不好意,又环目相视散去……
“姐!你真是好样的……”那个不大的小舅携着我飞快奔了过来,竟自无语,母亲抖落了一身尘埃,气扬转身去了,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束马鞭,想来那件事已不胫而走,尽人皆知,不可遮挽,又或是她逢此情形,动了恻隐之心,以致于回来之后,我总是不明就理的问着母亲,“那时那个小女孩亲昵跟你说了什么,是要再次感激你吗?”母亲讳莫如深的敞心笑着。
“没什么!”
“不可能,我亲眼见着她贴近你的面颊,摩挲着耳根,还……”
“怎么,你生气了吗?还是在吃那个小姐姐的醋?真的没什么,或许她只是跟你一样需要……”母亲刹那间顿住了话语,无不复存现那记笑魇,让他惊愕。
“需要什么,不会是个秘密吧!”
“可能吧!可想而知又尽乎让人知道的动听秘密。”她不无玩虐待尽的回复着他,自己的儿子,那一脸清纯、静谧、又不自浮上了面庞。
这或可真是一个不待言说的秘密,只有母亲和她知道,多少年我都没有深问那个话题,虽然我也深有觉味,那确实是我们各自心间无可保留的一点静谧,清纯。
打那以后,十里八乡都知道苏木匠家有一个能驯马的草原来的姑娘,每当大伙聚在一起,闲论于此的时候,苏老汉都会胀红着脸,不以为然的说:“那没啥!草原上过来的都得有那身手。”在他的眼里,那是不值得也不应该炫耀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东关镇河东村,相反,他始终觉得当日那情形是很让他没面子的,在世俗的乡村,女人只需要贤淑,通情达理就行,至于像那些驾驭牲畜,吆五喝六的事情,根本就不是女人该干的事情,也是不能随意沾染的陋习,同样,文支书也觉得很火,很过火,太没面子,自己的一番激将,却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异乡外来人给轻松拾掇了,而且还是他苏木匠的姑娘,这岂不是成就了苏家,让他苏老汉自此在众人面前有了多少可以挽回的荣光,而自己确掉了脸的灰头土气,着实让人恼羞不堪,也心有不甘,这样的儿媳妇,将来儿子能驾驭得了吗!简直霉透了!
也正是那匹形神兼备的枣红马,让母亲重拾了多少昔日记忆和信心,当杨二嫂再次上门问询的那一刻,母亲竟爽快的答允了,或许就是那不经意的一番举动,举止,让她鼓足了生活的勇气,坦然地去承接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
想来,那时身份徒增的母亲也瞬时看清了自己,想要什么,该拥有什么。在文家允诺过门就建好房子的前提下,母亲欣然接受了重担,文支书虽然不大情愿,但却也没有办法,妈妈不只那么漂亮,也是拿得出手,上得了台面的,即便是没有多少文化底蕴,不怎么会撒种耕地!或许这也是文家唯一看中的地方。
有文化,会种地的反倒走了,跑了。
没文化的,不怎么会犁地的甚或有些泼辣的苏家姑娘留了下来,委身在他文家,这也正好了却了他们心头的一块心病,遂了他们既有的那点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