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初冬,夜京就下了第一场雪。
凛冽的月光带着刺骨的寒风洒满了整座夜京,包上一层银装素裹的无暇,夜晚的长街霓虹璀璨,印得人瞳孔发亮。
厉旭坐在副驾驶,手里捧着平板。
后座睡着一个女人。
车里的空调温度开得很足,而女人的姿势也是极其放肆,长腿翘在椅背上,高开叉的黑色鎏金裙只勉力的遮挡住大腿根部。
厉旭只瞧了一眼就转回去了,唉声叹气。
简直没眼看。
快三个小时的车程,足够女人睡饱一觉,等到女人醒的时候,已经到了常家别墅门前。
厉旭和司机在外头裹着大衣抽烟聊天,女人扒着窗户瞅了一眼,又半死不活地躺了回去。
厉旭察觉到声响,回头看了一眼。
捻灭烟头,走过来打开车门,半哄似的说道:“大小姐,该醒了啊!”
常颂宜掀起眼皮瞥了他一眼,“冷!”
厉旭把窗户开了半截,又把车门甩上,整个人堵在车窗上,把风挡的严实。
常颂宜拽过身上的羽绒服,把自己裹起来。
厉旭忽而倒吸一口气,说道:“刚才常总打电话来了,让我转告你,说家里来了客人,你回去的时候保持一下自己的风度,不要给他丢脸。”
常颂宜不满撇嘴:“说的这叫什么话?”
厉旭摸鼻子,“这是常总的原话,我只是转达。”
常颂宜轻哼:“什么人能让我这么严阵以待?”
厉旭笑笑,平静地说:“据说是常总花了三百万请来的人。”
接着又道:“常总让我转告你,他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外出差,让你在家安分些。”
常颂宜:“……”
下了车,被冷风激得打了个寒颤,常颂宜迅速捂住外面的黑色羽绒服,向上提了提自己的裙子,无所谓道:“我什么时候不安分啦,三百万带回来个狐狸精,他自己跑了?”
厉旭耸耸肩。
大小姐的那些满天飞的黑料都是假的,厉旭在心里默默补上这一句,证明常颂宜是个安分的人儿。
其实,厉旭也不是很了解状况。只是接到电话,被嘱咐过了不要乱说话,他是个聪明人。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也不说。
常颂宜摆摆手,“天冷,你赶紧回去吧。”
厉旭看着常颂宜进了门才转身进了车。
低头发了条消息:
【大小姐看着没什么情绪。】
那边秒回:
【这些天帮我多看着。】
厉旭捏出一根烟在嘴里叼着,额前的碎发遮住低沉的眉眼。
【明白,常总放心。】
常家别墅。
常颂宜回来得不算晚,别墅里还是一片灯火通明。
进了门,张姨走过来接她的外套,“大小姐,要不要吃点什么?”
常颂宜摇头。
她一点都不饿。刚参加完杀青宴,紧接着就转机到金港走红毯,连轴转了快二十多个小时,她现在困得一批。
但她还是强撑着精神,说:“没事,张姨您去睡吧。”
连拖鞋都没穿,常颂宜赤脚走上楼,刚过转角,常颂宜差点撞上人。
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胳膊肘的麻筋撞到栏杆,疼得她登时弯下腰,捂着胳膊抽气。
“抱歉,你没事吧?”面前的男人轻皱眉头,轻轻关切道。
常颂宜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等她好一些抬头,就看见一个长得极为好看的男人。
面若冠玉,身如玉树。
常颂宜看呆了,环顾四周,无人。
她愣愣的问:“你就是那个三百万的狐狸精?”不是吧?她哥没说狐狸精是男的啊!
长得如此神气,担得起这个名字。
周围的温度忽而就降下来了,面前的男人虽然脸色不太好看,却还是忍住了,开口问她:“你的胳膊没事吧?”
“我没事。你叫什么?”
男人微垂眼眸,当听不见。
常颂宜后脖颈隐隐发凉,她眼见着面前的男人脸色渐渐难看起来,哂笑道:“抱歉啊,是我说错话了。”
不等男人说话,常颂宜退后两步,从他身旁溜走了。
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脾气好的人。
常颂宜哈欠连天,回到房间后就给常连越打电话,一连十几个,都没人接,常颂宜脸黑的不行。
“该死的常连越!”
她直接发消息:
【你那三百万不如花我身上?】
【败家!】
发完就把手机一扔,起身去洗澡。
边走边脱,衣物散落一地。
身上的鎏金裙随意丢在地上。这件礼裙是品牌方送过来的,常颂宜不爱黑色,偏偏厉旭非要她穿,说是为了照顾品牌方的感受,常颂宜最烦这个了,最后还是厉旭半哄半强迫的让穿上了。
厉旭费了不知多少口舌,差点要打电话给常连越了。
常颂宜不喜欢厉旭这套做派,却也不说什么。
厉旭是常连越花了两千万挖来的金牌经纪人,说话做事那是没得说,不到半年就把常颂宜捧起来了;即使常颂宜行事散漫顽劣,这些年黑料漫天,但是对于公司来说,都是小打小闹,没闹出过什么大事,到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能给常颂宜兜底的,除了身后的常氏集团,就是厉旭这个能人。
既吃得开,又能凭心意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