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早上,阳光刚爬上城东供电局家属院的红砖楼顶。林晚星背着书包走出二单元,看见沈屿蹲在楼下擦那辆黄色的电力抢修车。
突然,陈默从老槐树后跳出来,手里举着一支银色的小钢笔。她不由分说塞进林晚星手里,故意拉长了调子:“这可是我省了好久的早饭钱给你买的学霸笔,你用了它,保准每次都能考第一!”
沈屿听到这话,手里的抹布攥得更紧了,耳朵尖红了。他从工具箱摸出个用红绸布包着的小盒子,手指在上面摩挲了半天。
林晚星今天穿的外套口袋很浅,她把钢笔往里塞了塞。
“好了好了,差不多了,该出发了,不然得迟到了。”林晚星脸颊发烫,故意板起脸催促。
陈默笑道:“诶,我看屿哥,你这小红盒子倒挺适合装钢笔的。还不赶紧拿来?”
沈屿僵在原地,手里的小盒子藏都藏不住。
没等沈屿反应,她直接挑明:“好啦,我直说——这可是屿哥攒钱给你买的,我呢,就是个中间人。”
她们踩着早读前的铃声走进了教室。
早读课铃声刚落,林晚星小心翼翼地把钢笔放进铅笔盒,又把红绸布小盒子塞进书包最里层。
沈屿坐在后方,整节课都没敢抬头。他能感觉到林晚星的背影偶尔轻轻动一下。
沈屿攒了三个月的早饭钱,买下那支刻着“星”字的银色钢笔。红绸布包了一层又一层,攥在手里焐得温热,却不敢亲手递给她。
他托人把笔递给林晚星,让说是“给学霸的礼物”,不许提自己。
林晚星收下了笔。用它写卷子、记笔记,填了中考志愿、高考志愿,签了第一份工作的合同。
她用了这支笔十几年。笔帽上的“星”字磨得发亮,笔杆上留下握痕。
他看着林晚星用那支笔写字,考上重点高中,考上名牌大学,越走越远。他自己留在了原地。
对于当时的沈屿来说,读书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他并不知道读得好不好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他只知道自己确实背不出也做不对题目。
他想以后去接他爸爸的班,做电力抢修维护,好像也挺好。为此他没少被他爸揍。
林晚星和妈妈林秋月,对于这个电网家属院来说,终究是外来者。
她们是在林晚星刚读初一那年搬来的。
彼时林晚星还带着几分未脱的稚气,背着崭新的书包,跟在林秋月身后,踩着院子里被岁月磨得光滑的石板路,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院墙爬着翠绿的爬山虎,家家户户的阳台上大多挂着晾干的衣物。偶尔有邻里碰面,笑着用熟稔的语气打招呼,说着她们听不懂的、关于单位里的琐事。
林秋月那时候正好赶上单位管理层调动,有了自主选择住处的机会。
她反复比对了好几处地方,最终敲定了这里。离她的工作单位不过十分钟路程,省去来回奔波的麻烦。
周边有菜市场、学校、便利店,配套齐全。最要紧的是环境安静,适合即将上初中、需要安心学习的林晚星。
搬来的第一天,母女俩忙到深夜,收拾着打包来的行李,屋子里还飘着纸箱的纸浆味。林晚星趴在窗边,看着院子里渐渐熄灭的灯火,心里有几分茫然,也有几分期待。
林秋月性子温和,平日里不爱多言,却也懂邻里相处的分寸,慢慢和左右邻居熟络起来。
而林晚星一心扑在学习上,大多时候只是在上下学路上偶尔遇见院子里的长辈,礼貌地问好,便匆匆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