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灿煊想了一会儿,觉得一个养在深闺的娇小姐做不到如此周全,她取下发带,改用玉簪挽发,鞋子也没换,还是女儿家常见的绣花鞋。
这样一身打扮,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千金小姐女扮男装,符合阮棠梨呆萌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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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月楼,这名字听着雅致,却是全京城最大的青楼。
普通男人提到挽月楼总会露出意味深长的笑,他们讨论的是里面的姑娘如何美貌,花酒如何醇香。
可权贵人家讨论的,却是挽月楼手眼通天的情报网和杀手组织。
挽月楼后巷,这里是阳光都照不到的地方,泔水的味道和酒臭混作一团,温景谦躲在垃圾堆里,感觉自己也成了垃圾的一部分。
不过也没差,再尊贵的人死了都只是一具尸体,而尸体,不就是垃圾吗?
“奇怪,是掉在这儿了吗?”
少女轻灵的声音打破了沉寂,温景谦抬眼看过去,一个半大的小姑娘穿着男装,一双眼睛轻盈如春雨,身上带着淡淡的馨香。
“簪子、簪子,我的簪子。”
少女边找边念叨,似乎并没有看到垃圾堆里还有一个人。
温景谦左手动了动,碰到了一个冰凉的物件,他之前就很疑惑,为什么垃圾堆里会有一支成色很好的玉簪,现在看来,是这个冒冒失失的小姑娘掉的。
他想把玉簪递出去,又怕自己吓到人家,毕竟现在的他,可不是那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了。
“怎么办?怎么办?!”
少女似乎很焦虑,急的在原地打转,“要是找不到的话……”
“咳!咳咳!”温景谦咳了几声,把手上的玉簪递过去,“你要找的,是不是这个?”
“啊!就是这个!”少女高兴的跳起来,连忙拿回玉簪,又低头仔细打量着温景谦。
温景谦头一次被小姑娘这么看,不由得有些羞涩,同时又有几分难堪,自己如此不堪的时候,竟然被一个姑娘看到了。
“那个……叫花子前辈,”少女眼中没有嫌弃,只有满满的好奇,“你是丐帮的成员吗?听说你们丐帮分污衣派和净衣派,你是哪一派啊?”
居然是这种反应。
丐帮的确是天下第一大派,但不是每个乞丐都是丐帮成员,这小姑娘,实在太天真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