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恪离世的当天晚上白越哪都没去。
深夜晚风寒凉,他独自靠在河边栏杆,从深夜伫立到破晓,仿佛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脚下河水幽暗沉邃,静静流淌,像是能吞噬所有。
无数个瞬间,他心底都窜出过同一个念头。
跳下去,就能立刻追上沈恪,所有的求而不得都能一了百了。
可每当他搭上冰凉的栏杆,想要翻越的那一刻,脚步总会骤然僵住。
桥下还坐着两个钓鱼佬正安安静静地守着鱼竿。看到他入水,那两个钓鱼佬会报警。警察会来,会查他的身份,会通知白瑞。
白瑞大抵不会费心来认他的尸身,可这件事一定会登上新闻头条。标题会写得刺眼又冰冷:“白氏集团前继承人深夜投河自尽”。
沈恪如果看到,一定会皱着眉骂他笨。
思绪戛然而止。
……沈恪看不到了。
而且这样狼狈赴死的话,尸身会被河水泡得浮肿发白,面目模糊。
沈恪这辈子,最会夸他好看。
如果自己变成丑陋不堪,在下面见到沈恪后,沈恪会不会认不出他?会不会嫌弃他,怪他把自己折腾得这么难看?
不会的。
沈恪从来没有嫌弃过他这条没人要的野狗。
白越缓缓抬手,抚过自己清瘦的脸颊。
还好,还算好看。
不能死。
他重新靠回栏杆,对着漆黑的河水发了一整夜的呆。
河面月光破碎零落,被流水碾得七零八落,像一地碎裂的白骨。
那两位钓鱼佬也守了整夜得鱼竿,全程空军,却陪着他沉默了整晚,还时不时侧目望向他。
深夜的河畔寂静无声,只剩风声簌簌,水流潺潺,与绵长无声的煎熬。
良久,年长的那位钓鱼佬终究是看不下去,起身收了鱼竿,默默递来一根备用竿。
白越微微颔首,算作道谢,沉默着挪步坐到岸边。
就像是回到多年前的小镇,他跟着王大爷静坐河边垂钓。那时他心里还揣着期许,只想多钓几条鱼,帮沈恪讨好邻里乡亲,也留下自己来过的证据,让沈恪发现他的踪迹。
如今鱼线垂入沉沉黑水,轻轻晃荡,他却心中漠然。
如果此刻跳下去,大概也会像水里的鱼一样,被这河水困住,被旁人捞起。
终究是,求死无门。
三个沉默的人,三架鱼竿,一整晚的寂静无言。
天亮破晓,城市渐渐苏醒。两位钓鱼佬起身收拾装备,活动着僵硬的手脚,临走前拍了拍白越的肩,没有多言半句安慰。
白越将桶里整夜钓获的鱼全数归还。
他忽然不懂自己这番举动的意义。
已经没有人会等他满载而归,没有人会笑着抱住他,夸他厉害。
***
他这辈子最想死的那个夜晚,最终还是熬了过去。
既然死不了,那就只能活着。
白越拿出手机,拨通了助理的电话,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听不出悲喜。
“帮我查一件事。全球范围,所有国家、所有地区,筛选出与我丈夫同一时间离世的人,信息逐条汇总,一个不漏。”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
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荒唐,近乎疯癫。但助理早已习惯了,从不多问老板的私事。
“交付时间?”
“越快越好。”
挂断电话,他将手机放在膝盖上,望着河面残留的碎光。
或许沈恪只是又换了,正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借着另一副皮囊好好活着。
他要找到那个人。
这个想法荒诞又虚妄,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但他需要这个荒诞的想法。
不然,他连一夜都熬不过去。
沈恪临终前让他好好活着,让他听话。
那他就乖乖活着。
只为了再见面时,沈恪能夸他一句好乖。
——“白越好乖。”
***
偌大的别墅宽敞冷清,早已算不上家。
目之所及,步步皆是回忆,寸寸皆为旧影。他记性太好,好到能记住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
画室里,还留着沈恪未画完的作品。
他记得自己如何从身后握住沈恪,像握住一支即将融化的笔。他把沈恪抱上画案,在那人呼吸变烫时开始作画,用整个手掌去碾开一截正在发烫的颜料。
台球室的角落躺着一颗被打落的白球。他想起沈恪挽着他的脖颈,乖乖伏在他怀里,在球杆入袋、台面轻震的瞬间,咬紧唇齿,藏住细碎的喘。
浴室的感应灯忽地亮起,白光刺眼。
他立在门口,一身肃穆黑西装,胸前别着白花。
这里是无数次温存的终点。他总会抱着困倦的沈恪细细清洗,抚摸他的发顶,把爱意一句一句灌进对方耳廓,直到沈恪开口说永远不会离开。
而今物是人非。
他闭上了眼。
***
头七。
凌晨四点,白越准时醒来。
像有人在他脑子里按了一下开关,啪,眼睛就睁开了。窗帘缝隙里透进来一点光,灰蒙蒙的,分不清是路灯还是月光。
沈恪答应过他,今天会回来看他。
他起身走进浴室,将热水开到最大,灼得皮肤泛红,他却浑然不觉,闭着眼任由水流冲刷。
水汽氤氲,模糊了整面镜子。他抬手用力抹开白雾,看清了镜中的自己。
整整七天都没有打理过了,下颌冒出一片青涩胡茬,眼底乌青浓重,嘴唇干裂起皮。
他拿起剃须刀,刀片划过皮肤的声响在安静的浴室里格外清晰。刮完了,洗干净,指尖抚过光滑的下颌。
这样才好。沈恪从前总说,他脸上干干净净的,亲起来才舒服。
他打开衣柜,翻出那件沈恪喜欢的黑色衬衫。
他还记得沈恪当初说“白越你穿黑色好看,像小说里那种……那种……”想了半天没想出词,最后红着脸说“反正就是好看”。
白越穿上衬衫,一丝不苟扣到最顶端的纽扣,对着镜子看了片刻,又解开第一颗。
沈恪说过,扣子扣太紧,看着勒得慌。
他反复换了几套穿搭,最终还是选了沈恪亲口夸过好看的那一身。黑色衬衫领口微敞,衣袖卷至小臂,露出腕骨与还有那枚刻着彼此名字的银戒。
他细心吹好发型,喷上那款沈恪说过味道温柔的香水。
站在玄关镜前,他静静打量着收拾整齐的自己。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让你满意。
可惜没人告诉他答案了。
他转身将整栋别墅收拾了妥当。沙发摆上沈恪常用的抱枕,茶几铺满他爱吃的零食,花瓶换上一束盛放正好的蓝雪花。
凌晨两点,他特意下单预定的花,备注只写了一句:要开得最好的。
花店的人大概觉得他疯了,凌晨两点下单买花。
他没疯。只是今天是头七。
忙完这一切已是中午,他下厨做了饭,不多不少,刚好两副碗筷。
对面的位置空空荡荡的。他坐在原位,盯着那把空椅,整整一餐,一口没动。
一下午,他就静静坐在沙发上等,指尖反复摩挲着戒指内圈刻着的名字。
日光缓缓移动,从窗棂落到地板,爬上墙壁,又一点点褪去。天色彻底黑透,他抬手点亮了全屋的灯。客厅、卧室、走廊、厨房,一盏不留。
沈恪怕黑,夜里起夜总要开着小夜灯,说太黑了会找不到路。
白越站在灯火中央,望着满屋亮堂堂的光,轻声呢喃。
现在够亮了,你找得到回家的路吗?
他从傍晚等到凌晨,又等到天亮。
灯火彻夜通明,终究没等来那个熟悉的身影。
沈恪没有来。
晨曦冷白。白越维持着静坐的姿势,一动不动,喉间干涩发疼。
他轻轻动了动唇。
“小骗子。”
你明明答应过我,会回来的。
上一次你说会回来,然后你去了A市,遭遇绑架没有回来,那不是你的错。
那这一次呢?
是不是又被什么东西困住了,拼命想回来,却回不来?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闪了闪。
你是不是也在很远的地方,拼命想我?
……
又过一日,白越照常给多多添猫粮,低头却发现食盆满满当当,昨日的粮食分毫未动。
他换了新的口味,依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