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宅邸,管家弗兰克递给亨弗雷两封请柬。亨弗雷打开一封,发现是前几天舞会上遇到的那位英俊迷人的罗宾斯男爵邀请他去参加自己的音乐会。
亨弗雷叹了口气,他没法参加了,因为自己的病还没好。可怜的子爵大人看了看曲目,有莫扎特的一首钢琴奏鸣曲,门德尔松的一首小品,还有库劳的一首比较有名的长笛协奏曲。
“真可惜,我好想去。”亨弗雷叹息着,他真懊恼极了。
他又打开另一封,原来是从男爵艾萨克·斯诺先生的舞会。
“恐怕我是不能参加了。”
然后亨弗雷继续读自己的《土地管理》。
这时,管家弗兰克像猫一样无声地滑进了卧室,把亨弗雷吓了一跳。
“大人,您的堂兄帕特里克·利先生求见。”
“你是凭空出现在这里的吗?你走路能不能发出点声音,我说。”亨弗雷抱怨道。
管家笑了笑,没有回话。
于是子爵下了楼到了客厅。亨弗雷看到一个带着眼镜的,穿着一身不知穿了多少年的破旧棕色大衣的家伙坐在沙发上,手里还拿着一根发霉的手杖。
利先生在爱丁堡大学主修数学,是个性情古怪,又有很多怪癖的家伙。他总是很节俭,人又直率,说话做事很少考虑他人的感受,共情能力很差。他身边永远带着一根纤细的手杖,像极了一根教棍,不过这很适合他——利先生经常教训别人(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老师或教授),教训的时候总是会挥舞那根手杖,好像一个装神弄鬼的巫师。
“哈哈,亨弗雷,你终于成为贵族了。我说,你知不知道我发表了一篇论文,你想看看吗?”利先生虽然穿着寒酸,但是一开口那优美的上层社会口音总叫那些跟他不熟悉的人愣住。
“不用,不用。”亨弗雷急忙说,他根本看不懂数学系的论文。
然后利先生开始大谈自己对数学的喜爱之情:“数学是宇宙的语言,它是多么美妙啊,我真的感到很幸运能读数学专业,能探索它,能了解它……”他说这话时,眼睛在闪烁,看起来是那么地深情。亨弗雷不禁想如果数学是一个人,一定会被他浓烈的爱意打动。
接着利又兴高采烈地谈起了他研究的数学方向,说了一大堆亨弗雷听不懂的专业词汇,听得亨弗雷云里雾里,感觉自己在上数学课,而利根本就不在乎别人听没听懂。
亨弗雷不得不打断他,并努力把话题扭转到另一个方向:“帕特里克,你的手杖真的是买的吗?它都发霉了,要是有天它长蘑菇我也不会感到丝毫的惊讶。我看,就算在树林里随便掰一根树枝质量都不会比你的差。”
“可能吧。对了,一周后我舅舅会来访。”利先生完全不在意地挥了挥手。
“弗兰西斯叔叔看到我现在成了子爵他一定很高兴吧。”亨弗雷高兴地说。
弗朗西斯·阿特伍德是亨弗雷的一个叔叔,虽然结婚多年但还是膝下无子,他定期接济亨弗雷和他的母亲路易莎。弗朗西斯叔叔是皇家海军的军官。
然后利先生又扯了一大堆别的。
“我先走了。”古怪的利先生说完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