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屋里有针线盒,她从里面挑了根最长的针,又拿竹片从灶里引了火,穿过火苗烤了两遍就算是消毒了。方焕擦干手上的水,站在厨房门口看她熟练地引火灭火,左手背上还贴着一条医用胶布。
看他走到门口,林秋麻利地抬起脚尖勾过一个小板凳,让他坐下。
“你坐着吧,别挡着光,把手伸出来。”
挑个水疱而已,又不是什么技术活,林秋左手固定住他的掌心,右手捻着针尖平直进针,从边缘匀速推进水疱中间,又轻轻拔出来,疱里透明澄清的组织液就会跟着流出来,汇成一个小水滴往下流。
手边也没有纱布棉签,林秋只能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帕,从另一个方向轻轻推着水疱。
方焕本来还有点怕疼,侧开头都不敢看她手里的针,可是林秋从头到尾动作轻柔,直到针拔出来了他都完全没感觉,只是挤水疱的时候有点刺痛,他有些难以置信地转过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又抬头看向林秋,惊讶道:“竟然完全不疼,这么扎开就好了吗?”
“你手上快要长出老茧了,皮越厚越不疼,你长这么大没起过水疱吗?”
其实还真没起过,方焕在家里是独生子,国营工厂子弟,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既不用干重活,也不会穿不合脚的鞋,顶多就是跟同龄人打打闹闹,偶尔擦伤会有,被磨出水疱这还是头一回。
也是头一回被女同志捧着手心,细心的扎破皮肤,被挤出来的液体越来越多,跟着渗进她的手帕里。
林秋下针的时候很专心,呼吸都浅浅的,怕自己扎歪了地方,还会低头凑近他的手心。
凑近了好像能闻到她头发里的皂角味,是很淡的植物清香味道。
其实不被原主意识控制的时候,林秋对他和梁川都是一视同仁的没什么好态度,反问的语气也像是在说他少见多怪。
偏偏方焕神经大条,好像听不出什么区别,还老老实实地回答她:“这种水疱没有,但是有被烫伤的水疱,我小时候打翻了家里的水壶,热水洒到手背上,疼死了,当场就冒了个大水疱,但是那个水疱特别薄,好得也很快,消了之后连疤都没留。”
边说话还把他的左手背递到林秋眼前,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烫伤的痕迹,林秋瞥了一眼,懒得跟这些城里人计较。
穿书之前的林秋是被她的酒鬼父亲带大的,从小就要自己生活做饭,八九岁的时候被灶上的油锅烫伤,也没有及时送医院,小腿上留下一片凹凸不平的瘢痕,一直陪着她长大。
想到这里,林秋下意识垂眸扫过自己的小腿。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原身的小腿上竟然也有一处相同的瘢痕,听原身的母亲说,也是小时候烫伤的。
林秋刚穿书的时候,总是觉得格格不入,坚信自己不属于这个时空、不属于这个年代,可是发现那块完全相同的疤之后,又开始胡思乱想,到底是命中注定还是平行时空。
虽然最后也没想出答案,但她想明白了一点,既然穿过来了,这具身体就是她的,总要爱惜自己,想要努力改变剧情走向也是为了自己。
方焕发现她的走神,目光也跟着她往下看,林秋穿的是长裤,也看不见里面藏着什么疤,于是他接着问:“这样挤出来就好了吗?”
“啊,对,挑干净就不疼了。”
林秋回过神,看这个水疱已经挤不出什么东西了,重新捻着针尖去要找另一个还胀着的小疱,针尖再扎一个小孔,继续轻轻往外挤,就这么换不同方向扎了三四个小孔,水疱就完全瘪下去了。
一部分疱液浸湿了林秋的手帕,米白色的布料显出一团深色,点缀在那枝梅花的枝干处,林秋没放在心上,团了团塞回口袋里,打算晚上再洗。
她只是将手里的针尖转回来朝向自己,从左手背撕下那一小截医用胶布,绕在他的掌心贴了一圈,稳稳地盖住水疱的位置,还不忘叮嘱他:“这个皮不能撕开,凡士林也要每天抹,要是下地出工,细锄头把你拿着不趁手,尽量挑根粗的、光滑的。”
生产队的农具都是放在一起的,出工的时候各自扛到地里,有经验的人会挑会选,砍柴或者翻地都抢着拿最好用的,他们这些新来的不懂,被选剩下的镰刀锄头把都开裂了,这个年代劳保手套都有限额,不好用也得硬着头皮用。
但这些农具都是集体财产,担心引起知青和老乡之间的矛盾,林秋不能把话说得太明白,能听懂多少就看他自己了。
帮他挑干净水疱,今天的人情就算是还清了,林秋也不再多说话,把他扔在厨房门口,自顾自回房间收拾针线去了。
方焕听着她的话,听进去了又好像没怎么听明白,人都已经走远了,他眼前还晃着手帕上的湿痕,脑子里是慢了几分的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