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反驳:
“那是小人才做的事,奴印只为方便孔雀对制辖下鸟兽的管理,而我,孔宣,我是光明的主人,怎会粗暴对待可爱的你?”
“你一点也不卑微,你可怜可爱。”
“那就得了,”阿塔兰塔眼底滑过狡黠的光,“你走吧,这个可怜可爱的人一无所有,这么多天没回家,指不定钱财都被破门而入的小偷洗劫一空,养不起一个美丽又尊贵的大神,”阿塔兰塔再一次强调,“你快点走,只是别忘了我们的交易,你还欠我一只健康的孔雀。”
“记得,我要最健康最乖巧的那一只。”
神吓得羽毛全炸了,一想到这句承诺出自自己的口,祂就恨不得钻进自己的肚子里把承诺咬碎。
人类怎么能有除祂以外的孔雀!
神一头乱麻,全然忘了普天之下只剩祂一只孔雀,只要自己动点小手段,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有任何一只与孔雀相似的鸟兽出现。
祂抱头乱蹿。
“我不爱干净呀!我只是一只常常钻进湖底泥沙搓洗羽毛的小鸟,但我钻完泥巴会自己梳洗得干干净净。我有钱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全部封存在孔雀的宝库,即便是乌鸦也无法打开。”
“我有无数座矿石山脉,还有一整片无边无际的大泽,大泽里有你喜欢的亮闪闪的珍珠,有漂亮又美味的小鱼,也有我,孔雀呀,我都可以给你……”
阿塔兰塔浅听到了外面鸟爪咯叽咯叽的抓地声,“小蠢货,你现在但凡能拿得出来一块宝石,我就跪下喊你爸爸。”
如果把全盛时期的孔雀神比作一座奔腾的大河,河水哗啦,那现在的祂就是一根半死不活的蛛丝。
当下的神王不是奔腾的大河,至少也该是暴雨过后欢快的小溪,你能指望一根软绵绵的蛛丝硬起头皮碰撞一条溪水吗?
蛛丝会被溪水冲散,消弭于无,就像从未到来这个世界。
祂会散架,绝对!
*
这片林子不是围绕在香水湖的那一片,目前为止,阿塔兰塔还没见到过大型野兽,也不知道是位于哪个国家。
阿塔兰塔掏光三个男人身上除裤衩以外的所有东西,也就找到三个扁豆钱袋、两把有豁口的匕首,其他不重要的他就看一眼,扔了,再低头从身上割下一大片拖地的羽毛,叠几叠,打包好东西轻装上路。
一路上风平浪静,饿了逮只野兔,困了找个树洞,第二日清晨,神清气爽爬出来。
懒腰伸到一半,他和洞口的一堆东西打了个照面。
阿塔兰塔:“……”
阿塔兰塔危险地眯起了眼。
呦呵。
距离这里不远的一片树丛晃动,灌木的边角曳出一长绺头发,那黑色在绿油油叶子的衬托下,堪比白日照耀下闪闪发光的黑水晶。
阿塔兰塔眉峰上挑。
头发唰一下拖进树丛。
他定定看几秒。
到底没扔了东西,阿塔兰塔抓起兔子耳朵准备捡点干柴生火烤肉,饿了一晚上,肚子最大。
时间一晃而过,到了第五天傍晚,阿塔兰塔终于走出了森林。
沿河流一路向西,谨慎起见,他混进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询问过下住的酒馆老板得知,这座小城市名叫契诺,隶属于狄斯拜亚,只需要再往北行进一个中心城就能直抵王都。
红毛鸡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去自己的封地,现今就住在王都城内的某座公爵府。
从前囿于雇佣兵的身份,他极难脱离爱洛罗斯,想要离开去往其他城市就必须攒一大笔钱财,他自己攒的那一部分再加上养父留给他的,不出意外的话,正好可以支撑他抵达公爵府认个亲,如今出了这么个意外,倒是连钱都省了。
阿塔兰塔双目染上细微的喜色,双臂环胸,斜倚在门槛,长至臀部的发尾微微摆动,像根逗弄猫咪的狗尾巴草。老板娘耗费老大功夫,才将自己的蓝眼珠从那点毛茸茸的头发上抽离,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其他地方。
“小猫,你一直盯看那个男人,”她掩唇轻笑,“你喜欢那种类型呀?这可不多见。”
阿塔兰塔漫不经心地问:“女士,您指的是哪种类型?”
“漂亮、健壮、唬人,”老板娘饶有深意,“大。”
阿塔兰塔与老板娘相视,默契地笑了。
他瞥了眼后头数钱的老板,目光在对方瘦小的身子上逡巡,意识到自己把混迹销金窟的习惯带到了普通人身上,不大合适,马上就收回了,眼底多了一份歉意。
“大也不一定好,对于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普通平民来说,能过日子就行,不是吗?”
说罢,他抛下老板娘,走向被人群包围的,一张肤色瘆白的脸黑如锅底的傻大个。
越是靠近,阿塔兰塔一颗跳动的心越是响亮。
无所不能的神啊,你也有手足无措的时候。
真就是个傻大个,脑子白长了,用不上就给我。
阿塔兰塔笑骂。
他泥鳅似的从乌泱泱的人群缝隙钻进去,凭借直觉握住神粗大的腕骨,拉着祂扭头跑走。
后面站在高处目睹一切的老板娘错愕一瞬,随即露出笑容:“喜欢就要直白一点呐,躲躲藏藏,会失去许多你所爱。”
普通平民的确不该拥有过于鲜艳的情人,会招致祸患,但是,你们可一点不像平民。
她斜睨一眼还在数钱的丈夫,款款上楼,高兴地找自己热爱的家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