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景乐寺的案子你破了?”
崔衍答:“正是如此,已抓住真凶。”
皇帝的声音此时仍是轻松的:“是么,你都打算怎么判决?”
崔衍斟酌回答:“杀人者斩,包庇顶替者流放北地。”
却听皇帝轻笑了一声。
崔衍却感到头皮发麻。
只听皇帝轻松而温和道:“扰母亲清净者,都杀了吧。”
崔衍大惊。
“陛下万万不可!”
他立刻跪倒,以头触地。
“陛下孝感天地,然律法昭昭,杀人者自当处斩,但其余罪不至死,望陛下三思!”
大殿忽然沉寂。
仿佛尘埃都被冻结,似乎有什么危险在酝酿。
内侍监大太监邓枢都看得紧张,不停使眼色,让崔衍不要忤逆陛下。
但崔衍坚决地跪在地上,似乎有自己的坚持。
半晌,只听皇帝发出一声嗤笑。
帷幕被拉向两边,寂静的大殿只能听见一个人行走的声音。
最终这个声音在崔衍身前停下。
一双没有血色、透着青色经脉的苍白的脚出现在崔衍的视线。
“抬头。”
头上传来男人冷峻的声音。
崔衍抬头。
终于看见了这位日渐疯癫的表兄模样。
乌黑长发散落,随着殿中阴风飘荡,面色苍白似鬼,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衣,在这样马上就要下雪的天气,赤裸着双脚。那双冰冷的黑眸深不见底,居高临下睥睨着崔衍。
皇帝今年三十多岁,但是分毫不显老,反倒像是早就死在了某个时期。
不知春秋,不识寒暖。
嗜血残忍。
皇帝冷漠地伸出一只手,扣住崔衍的下巴。
“你敢忤逆朕?”
那双眼睛幽暗的可怕,好像此刻回答错一个字就将万劫不复。
崔衍却丝毫不惧,反而缓缓道:“天寒,陛下多添衣。”
皇帝“呵”的一声,丢开他的脸,嫌弃地擦了擦手,骂:
“一副崔家人衣冠禽兽的模样。”
不动声色,崔衍眼中顿暗。
“没有你兄长长得顺眼。”
谁都知道,崔氏二子——崔游肖母,崔衍类父。
先太后是崔衍母家。
旁边站着的邓枢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只作自己什么也没听见。
“行了,你总是这么一板一眼,”皇帝抱怨道:“按你的秉公处理去吧!”
崔衍站起来,缓缓躬身行礼:“谢陛下成全。”
这天早晨,大理寺外被围得水泄不通。其中有男人、女人、老人,甚至还有被大人抗在肩膀上看热闹的孩子。有些商贩也是鬼机灵,竟然抓住商机,把东西都卖到衙门口来了。
大家交头接耳,显然都对这件震动京城的答案好奇不已。
而今天,正是宣判罪犯罪行的日子。
“咚咚咚咚咚咚——”
衙役手持杀威棒,分立大堂两侧,低喝道:“威——武——”
杀威棒的威严的响起,打断了百姓的议论纷纷,所有人全都安静下来。
沉重镣铐声自朱漆大门内响起,三名囚犯被押解而出,蹒跚跪在冰冷的石阶前。
昔日的户部主事低着头,穿着污浊的白色囚服,发冠歪斜,一言不发。
马奴被两个衙役架着拖出,单薄囚衣空荡荡挂在嶙峋的瘦削骨架上。
他意外的长着一副读书人相貌,只是憔悴的多。自被带出来就一直在咳嗽,进气比出气少,脸色青白,脚步虚浮。铁链在他的腕上晃荡,仿佛随时要压碎这具病骨。
然后是容色倾城的歌女,她未施粉黛,也未束发,但是发丝齐整,两颊瘦了许多,显得柔弱少了三分,尖锐多了三分。垂着眸,神色静默。
崔衍身着庄严官服端坐高堂。
“明镜高悬”四字四字高悬在他的后方,显得格外肃穆。
惊堂木响,审判开始。
最后司刑官声音洪亮地朗读判决,在场百姓都屏气凝神。
“奉旨会审,案犯慕汇、柳和玉、楚诗怜,罪证确凿,依律宣判!”
“案犯慕汇! 尔本朝廷命官,理应为世表率,却因私怨,萌生杀机。于天顺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城东景乐寺后山,以利刃戕害人命。行凶之后,不思悔过,反生侥幸,残忍毁尸,竟将尸身藏匿于景乐寺偏殿金佛腹中。此等行径,非但触犯王法,更是亵渎神灵,玷污净土,人神共愤,天地不容!”
“案发之初,尔又集马奴柳和玉、歌女楚诗怜为尔搬尸,掩藏血迹。待到东窗事发,此二人接连自认凶手,企图李代桃僵,瞒天过海。幸赖陛下圣明,法司详查,终使真相大白,尔之奸谋未能得逞。”
“依《律疏·贼盗律》:‘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尔故杀属实,罪当极刑。又依《杂律》:‘诸残害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减斗杀罪一等。’ 尔藏尸佛腹,情节尤为恶劣,加等处罚。数罪并罚,判——斩立决! 怜亲族分毫不知,家产抄没,免除流放。”
“案犯柳和玉!” 司刑官目光转向跪在地上,已经咳出鲜血的柳和玉。
“尔身为奴仆,却不守本分,徇因私情,参与移尸、毁尸、藏尸过程,此乃包庇重犯,协助灭迹之实。事后更愚昧侥幸,竟欲以残躯为其顶罪,扰乱法司视听。按律:‘知人犯罪,事发,同情藏匿,减罪人一等治罪。’ 尔虽非元凶,然助纣为虐,其行可悲,其情难恕。姑念尔身处卑位,未参与行凶,有制止之行,将功赎罪,且有顶罪未遂之节,特予减刑。判——流放两千五百里,刺配岭南烟瘴之地,终生苦役。”
“案犯楚诗怜!” 他看着年轻的女子,声音中带着一丝对红颜愚昧的叹息,“尔明知慕汇杀人,非但不举,反屡此为其转移耳目。更在公堂之上,编织谎言,妄图为真凶开脱,乃至甘愿顶罪,自承其凶。按《斗讼律》:‘证人不吐情实,减罪人罪二等。’ 又妄自顶凶,以图欺瞒,与诈伪同罪。尔一介女流,愚忠情痴,触犯国法,判——流放两千里至北朔府,没入官婢,终身不得赦免!”
判词宣读完毕,司刑官将三支代表最终判决的火签令掷于地上。
“验明正身,即刻执行!”
衙役应声如雷。